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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来源:关于申报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04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各学科间的相互交流,拓宽研究生视野和知识面,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营造浓郁学术氛围,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学校将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开设学术型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现启动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是面向我校所有研究生开放的通识性研究方法课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有关专家老师论证后提出课程相关信息并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针对报送课程进行论证,适合开课的将由研究生处协调开课时间地点并组织课程学员报名。

二、申报条件

1.我校专任教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可申请开课,开课老师可以单独开课,也可以多位老师联合开课。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开课老师须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及考核办法。

三、申报时间

201741日—418日。

四、申报流程

1.教师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附件12),4月14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批准通过后, 418日前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培养办(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

2. 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随后公布批准开设的课程。

五、上课学时及时间

每周2学时(一般16课时,1学分)共8周,开学后第2周上课。

六、申报课程及要求

1.此次申报课程类别不作限制,每个学院限报1-2门,各学院要从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出发,挖掘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优秀教师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同时须充分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融、艺体兼备、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尽可能多的跨学院、学科开课。

2.所申报开设的课程,为便于进行规范化课程管理,务必提供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及考核办法。

3.如果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强制学生购买。

4.开课时选课人数若少于10人,本门课程原则上相应学期不予开设。

七、酬金发放标准

视同首次开设的研究生公共课程,按照学校工作量计算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

研究生处

                              201741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表.docx

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