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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6-08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根据学校《关于对研究生实施科学研究奖励进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曲师大校办字〔2016〕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只限通讯作者单位和第一作者单位为"曲阜师范大学",其他不作统计。

2、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

3、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在相关刊物发表的论文。

4、根据本规定享受奖励的科学研究论文只享受一次最高奖励,故论文按最高层次奖励,论文提交要求如下: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有现刊的杂志,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由于发表在国外期刊等原因无法取得杂志现刊的,将论文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作为原件,一份作为复印件。所有论文复印件第一页由导师签名,并注明以下内容:(1)SCI收录3区以上论文或(2)SCI收录4区论文或(3)SSCI收录论文或(4)CSSCI收录前50%论文或(5)CSSCI收录后50%论文。

5、各单位需填写《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论文统计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随论文一起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13853717823@126.com。

6、《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奖励论文统计表》一式一份提交;论文纸质材料每人一个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论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装袋。

7、6月16日下午16:00-17:00,各学院将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提交至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提交至会馆2号楼2309室,联系人:刘宪伟。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8日

申报的同学,6.14号前向学院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人一个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
2.电子材料:统计表,发送到itcyanjius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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