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做出创新成果,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造就一批拔尖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校出台《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设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现将该基金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为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在校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在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生后也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应具备的条件见《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
三、申请人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汇总《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汇总表》(附件3),排序后向学校推荐。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硕士研究生具体分配到各单位的名额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申请者已有科研成果复印件、开题报告及考核表复印件、附件2及附件3)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liuxianwei123@126.com。其中《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其余材料一式一份提交。
四、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对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者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五、报送地点:曲阜校区交至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号楼2309室。
联系人:刘宪伟,电话: 0537-4455522。
六、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的同学需要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
各院系研究生秘书需要在系统中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流程见附件。
在对各单位上报的资助申请进行评审后,学校管理员端将评审结果在系统中予以反馈:立项及金额、不予立项。
因首次采用系统申报的形式,本次材料提交采取信息管理系统和人工报送同时进行的方式,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并予以支持。
七、对未按期完成项目的研究生,其导师所带学生连续三年不能申报学位论文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不得申报省级优秀博、硕士论文、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本人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研究生处
2016年4月5日
附: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申请表
3.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汇总表
4.名额分配表
5.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研究生培养系统内申报操作说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