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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4-24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总体工作进度,近期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开题报告检查

检查范围:

1.2015届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含在职硕士);

2.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2013级艺术硕士研究生(3年制专业学位)。

检查方式:

2015年5月7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开题报告自查工作,各培养单位将分管院(所)长签字加盖公章的自查总结报告于5月7日下午3:00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稿发liuxianwei123@126.com),2015年5月7日至5月22日研究生教育督导深入各学院抽检研究生开题报告。

2015届毕业生开题报告主要检查存档材料的完整性;2013级学术型硕士开题报告主要检查开题报告改革后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间开题,开题材料是否按新要求准备齐全,新版开题报告还需作哪些完善等。

二、盲评和答辩检查

检查范围:2015届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含在职硕士)。

检查方式:督导检查各培养单位盲评和答辩组织情况;督导旁听论文答辩;检查盲评和答辩材料;检查学位论文。

三、专项调研

结合上学期课程检查情况,参考我校课程建设相关文件,就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展开调研。调研主要围绕课程(案例库)建设必要性、经费投入、项目开展形式、考核指标体系、后续建设等问题展开。可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分类型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展开,最终形成调研报告报学校。

结合调研工作,本学期继续安排督导深入各学院对专业课上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30日下午3:00将本学期专业课开课安排表(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及任课教师)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号楼2309室),电子稿发liuxianwei123@126.com。督导将随机进行听课检查。

四、其他事项

各培养单位分管院(所)长是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督导完成每项工作后形成督导意见反馈各培养单位,学校将择期对各培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