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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递交及答辩实施细则

【来源: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递交及答辩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19-05-17 】

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1.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定于522日(非师范类)和524日(师范类)举行。

2.请各位同学务必于520日前将定稿论文交指导教师处;请各位指导教师务必填写好评语、成绩、日期及签名的论文材料;由教务员根据专业特点选择评阅教师(在给教务员通报后,也可以在自己教研室进行评阅),论文评阅遵从指导教师回避的原则,评阅完成后填写好“评阅教师签名”和成绩等;评阅教师于521日上午11时(师范类顺延2日)前将评阅的论文和评分表交到教务员办公室。答辩组于521日上午11时(师范类顺延2日)后领回参加本组答辩的已评阅论文和评分表。

3.毕业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推迟毕业。

4. 毕业生论文答辩一律用PPT讲稿进行。每位同学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软件开发类课题要同时演示软件),答辩委员提问控制在5分钟,学生另准备毕业论文正文打印材料一式3份(A4纸)带到答辩现场,以备答辩教师用。

5.在“评分表”的“评定成绩”栏目中,指导教师成绩、论文评阅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均写原始分数,不要写折合后的分数。

6. 各位指导教师评出的优秀论文总数(高于90分)不得超过所指导论文总数的15%

7. 每个答辩小组要指定一名记录员记录答辩过程,答辩记录经答辩组长签名后上交学院存档。

 

传媒学院

   20195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