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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本科生见习报告撰写及评审要求

【来源:传媒学院本科生见习报告撰写及评审要求 | 发布日期:2017-05-16 】

    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专业见习(课程号116903)是在学习专业课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对所学习的专业内容进行实际考察学习,以培养、锻炼专业能力。安排在第36学期进行,用时46周。完成专业见习,计4学分。

 

一、撰写说明:

1. 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 封面中,专业按照年级专业填写,如:2014级数字媒体艺术;指导教师为学业导师;具体职称咨询指导教师。

3. 见习报告页中,见习时间格式具体到日,如:2017511日——2017512日。见习单位如有多家公司,具体填写,如:青岛蜗牛动画,青岛动画工场。

4. 见习报告的内容应该包括见习时间、地点、公司概况、见习心得、就业前景(规划)及对专业学习的指导等。文末要本人签字,日期就近填写。

 

二、指导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并给出初评成绩,成绩按照五级标准计分,暂不控制优秀率。指导教师签字后,签署日期。

 

三、流程:

1. 学生撰写完见习报告后,统一交给学业导师填写意见并评定成绩。

2. 学业导师评定成绩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组织复评及盖章事宜。

3.期末由学业导师从个人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

 

 

附件:见习报告模板-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