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学校主页| 旧版回顾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传媒学院第五届新闻写作培训班第八讲——新闻写作,依法而为

【来源:传媒学院第五届新闻写作培训班第八讲——新闻写作,依法而为 | 发布日期:2015-12-27 】

为增强同学们在新闻写作方面的法律意识,树立新闻法制观念,12月26日上午10:00,传媒学院在JA102召开新闻写作培训班第八讲——新闻写作,依法而为,学院邀请法学院老师何焕峰担任主讲人,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肖龙航开场。

讲座过程中,何焕峰围绕新闻写作中的侵权、新闻写作侵权的抗辩事由和如何做到依法新闻写作三个方面为大家阐释了“新闻写作,依法而为”的内在含义。他特别指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新闻写作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将新闻自由和法律素养相结合。同时,作为一名记者,不仅要保证自己不违法,而且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谈及如何真正做到依法写作新闻时,何焕峰强调,第一要增强协作法律意识,意识到何为依法,何为违法;第二要提高写作素质,写作过程中不抄袭、不造假;第三要保证内容真实,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何焕峰将往年的案例与法律知识结合起来的讲课方式,让原本繁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至中午12:00,本次培训圆满结束,为期一个月的新闻写作培训班也落下了帷幕。本次培训为同学们阐明了新闻写作的违法行为是新闻工作者不可触碰的底线,树立起了同学们在新闻写作方面的法律意识,将大家对于新闻写作的认识提升到了法律层面上,为本届新闻写作培训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者:吕雪晨  靳奉静    责编:杨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