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
研究生“圣地英才奖”评选办法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特设立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圣地英才奖”(简称“圣地英才奖”)。“圣地英才奖”为学校对研究生最高荣誉奖励。
一、凡是在曲阜师范大学攻读学位的在籍研究生,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均可申请“圣地英才奖”。
二“圣地英才奖”设特别奖和优秀奖两级。特别奖设4名,其中博士、硕士各2名,每名奖金10000元;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特别奖主要奖励学业优异、在科学研究上有创造性的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以“曲阜师范大学”为第一著作权单位,下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其他研究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得到学界或业界一致认可。
优秀奖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在科学研究中表现出较强的潜力和能力、科研成果突出研究生: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或硕士研究生考取了博士研究生。
四、组织机构及评审要求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圣地英才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学校评委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学院评委会由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代表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两级评委会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二。
学院评委会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圣地英才奖”评审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人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审查;负责按学校要求推荐优秀奖和特别奖人员名单,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
学校评委会负责审核学院“圣地英才奖”评审办法并监督执行;审核学院推荐人选的成果;投票决定特别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以参加表决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将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受理评奖中的争议事项,接受申诉和组织复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最终的评审结果并提请学校发文公布并授予称号和奖励。
五、“圣地英才奖”每年5月在规定的学制内(一般为2年或3年)毕业的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成果须是在研究生规定学制内取得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并需报送如下材料:
《曲阜师范大学“圣地英才奖”申报表》;三位专家(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对科研成果的评阅意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圣地英才奖”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特别奖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获奖成果有争议时,申请者本人可申辩,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金。
七、“圣地英才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名单在学校媒体上公布,学校为研究生和指导教师颁发奖励证书并为研究生颁发奖金、获奖材料记入档案。“圣地英才奖”获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由学校免予考核、直接授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
八、“圣地英才奖”奖励名额由学校评委会议定,特别奖名额可空缺。
九、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特别事项由学校评委会研究决定。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设“校长奖励基金”不再评选。